依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31号)和《的通知》(粤财税〔2020〕29号),在大湾区工作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,其在珠三角九市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%计算的税额的部分,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,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,优惠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去年是申请大湾区个税补贴的第一年,鉴于大家可能并不熟知这些政策和管理措施,我们将其中的一些基础性概念整理如下。
适用城市
珠三角九市,具体包括广州、深圳、东莞、珠海、中山、肇庆、江门、惠州、佛山。
已缴税额
指下列所得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:工资、薪金所得;劳务报酬所得;稿酬所得;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经营所得;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。
计算方式
补贴根据个人所得项目,按照分项计算(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)、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,每年补贴一次。从两处以上取得第二条所得的人才,补贴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合理分担。
身份条件
申请人属于香港、澳门永久性居民,取得香港入境计划(优才、专业人士及企业家)的香港居民,台湾地区居民,外国国籍人士,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;
同时,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- 国家、省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,取得广东省“人才优粤卡”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(A类)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,以及国家、省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;
- 国家、省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,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,在广东省重点发展产业、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,以及珠三角九市认定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紧缺急需人才。
诚信条件
申请人在申请财政补贴前三年内,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记录,没有虚报、冒领、骗取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反科研伦理、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,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;且申请人对其扣缴义务人的以上行为或记录不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,也不担任以上行为或记录的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。
政策更新
为继续贯彻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,截至目前,珠三角九市除了深圳以外已陆续对原先的补贴管理办法进行了更新,出台了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政策与指南。各市(除深圳外)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个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,深圳申报工作预计也将于近期开始。
各市在最新管理办法中更新完善了对人才资格、补贴计算方式、程序简化等方面的规定。除了粤财税〔2020〕29号文对申请人身份资格等条件的一般要求外,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对具体要求做出了具体解释和划分,下表简要汇总了各地区最新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,供参考。
申请流程
申请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基本程序为:
- 查询并确认缴税情况;
- 注册申报平台;
- 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;
- 审核(市科技创新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审核);
- 发放(各区按规定拨付个税财政补贴)。
Mazars可为您提供什么?
自2019年政策实施以来,Mazars税务服务团队就曾在2020年7月至8月接受不少客户的委托,为其雇员申请2019年度湾区个税补贴并协助雇员获得了高额的补贴收入。
2021年7月至8月不光是针对2020年度湾区个税补贴的窗口开放期,也是2019年度湾区补贴申请的最后补办机会,请初步评估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或个人务必把握良机,如果希望提升补贴成功几率,也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磋商。
我们的服务涵盖以下方面:
- 政策咨询、资格评估。 我们将根据现行政策及过往经验,协助企业或个人梳理人才条件及资质,确认是否满足资格以及归类至符合的人才类型。
- 协助检查个税申报的合规性。由于补贴计算与纳税记录关联,企业与个人均应确保个税申报合规。如有需要,我们可协助企业或个人再次检查汇算清缴记录的准确性。
- 人才认定申请。我们可基于上述确认的人才条件类型,协助个人进行相应人才认定申请,譬如优粤卡等。
- 协助个税补贴申请。我们将协助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,以及持续跟踪申请进度并及时向客户更新。